“遵紀守法、冬季安全防事故”教育培訓提綱
一、培訓教育的目的:
通過集中的教育和培訓,全面增強保安員的法律法規意識,提高每個保安員遵紀守法、愛崗敬業的自覺性。尤其是針對夏季特點,重點做好夏季安全防事故的工作,堵塞各種漏洞,杜絕安全隱患,居安思危,確保夏季安全方面不出問題、少出問題。
二、培訓教育時間:
4小時,每個項目上午一次、下午一次,分兩批進行。
三、參加人員:
公司各駐勤項目全體人員,從項目班隊長到每一個普通保安員,做到一個不漏、全員參加。
四、授課安排:徐總、武總、裴總、分別到各駐勤項目授課:
五、法律常識培訓:
(一)法的概念
法是由國家立法機關(如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或認可,并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行為規范。通俗的說:法是國家要求人人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誰不遵守國家就制裁誰。
(二)法的種類
憲法、行政法、民法、經濟法、刑法、訴訟法、勞動和社會保障法、環境法、軍事法等。
(三)守法與違法
守法是每一個社會主體應盡的基本法律義務,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
違法:指不符合法律要求,超出法律所允許的活動行為。
(四)違法行為分類
(1)刑事違法:即犯罪,違反了我國刑事法律,依法應受到刑罰處罰的行為。是一切違法行為中最嚴重的一種。
(2)民事違法:違反民事法律,依法應當追究民事責任的行為。
(3)行政違法:違反行政法規,依法應當追究行政責任的行為。
(五)結合保安員實際,重點介紹一下刑事犯罪方面的知識
(1)刑法:是規定什么是犯罪和對犯罪給予什么處罰的法律總稱。
(2)什么是犯罪?
犯罪是具有社會危害性、違反刑法、應受到刑罰處罰的行為。也就是說:符合具有社會危害性、違反刑法應受到刑罰處罰三個條件的行為,即為犯罪。如: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放火罪等。
(3)法律規定:
A、不滿14周歲的人,無論實施了什么樣的危害行為,都不能作為犯罪予以追究,但可以勞動教養。
B、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強奸罪、搶劫罪、販毒罪、放火罪等承擔刑事責任。
C、16周歲以上的人,承擔一切刑事責任。
D、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不適用死刑,予以減輕。
E、精神病人不負法律責任。
F、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也就是說喝了酒犯了罪。照樣被判刑。
六、重點內容培訓:
(一)關于酗酒的危害
因喝酒導致發生的各類犯罪比較多:酒后打架傷人、盜竊的、調戲婦女的、搶劫的、砸車的。
“酒是穿腸的毒藥”。夏季酷暑難耐,人們都愛喝點酒。做為一名保安員,身負安全保衛之職責。禁酒是工作性質所決定的。因此,嚴禁保安員喝酒,絕對禁止喝大酒、酗酒,是很有必要的。從一些以往的案例和教訓看,個別人酒后失去自我控制能力,由于酒精的作用,明辨是非的能力大大減弱,往往酒后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為,如酒后鬧事:舉例:北苑項目苑海深等三名同志因私自喝酒鬧事被拘留,后被定為尋滋罪,刑期一年。
在法律上講,一個人喝酒后,發生違法亂紀的后果,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因此,酗酒是導致發生各種問題的根源和元兇,奉勸全體同志,尤其是各班隊長都要遵守公司禁酒令,加強自律意識,做到干保安一天,就不喝酒一天。絕對不允許酒后上崗,酒后執勤。
(二)關于搶劫的犯罪問題
1、搶劫罪定義: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劫取別人財務的行為。法律規定:凡年滿14周歲并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負法律責任。
2、關于搶劫的數額問題:法律規定凡犯搶劫罪的,只要你有犯罪的動機,不管實際搶劫金額或財務價值的多少,均要判刑,比如你只搶了別人10元、20元錢,只要構成搶劫罪,均要負刑事責任。
舉例說明:
1、2008年3月一男子入室搶劫價值200元的手機被判11年有期徒刑。
2、集美家居定慧橋項目,兩名保安搶劫200元被判3年有期徒刑。
處罰標準:
1、犯搶劫罪的最低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搶劫一次,有期徒刑4年;搶劫兩次,有期徒刑六年。
3、根據刑法第263條規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最低判十一年有期徒刑:
a、入室搶劫的
b、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c、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d、搶劫致人重傷的
e、多次搶劫或者數額巨大的
f、搶劫軍用物資或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三)搶奪罪問題
搶奪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公然奪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的自然人。
搶劫罪與搶奪罪的區別:
搶劫罪: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奪取,無數額要求。
搶奪罪:只奪取,而且數額較大財物構成犯罪。
舉例說明:
1、如一個人對另一個人使用了暴力或威脅搶了別人只有10元錢就構成了搶劫罪。
2、一個人見另一個人在買東西,趁其不注意,奪包就跑,構成搶奪罪。
注意:在刑法上,搶劫罪判的重。搶奪罪相對而言判得較輕。也就是說犯搶劫罪比犯搶奪罪要嚴重。
(四)盜竊罪問題
盜竊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盜竊罪的特征是秘密竊取。法律規定:盜竊500—2000元以上的的構成盜竊罪?膳行6個月——15年有期徒刑。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判有期徒刑或者死刑:
1、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重大的。
2、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
處罰的標準:
a、1000元以上不滿2500元的,處有期徒刑6個月。
b、2500—4000元,處有期徒刑6個月至一年。
c、4000元—7000元,處有期徒刑一年至兩年。
d、7000元—10000元,處有期徒刑兩年至三年。
e、10000元以上的,處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年。
(五)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
處罰: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構成輕傷,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的, 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舉例:2011年6月17日,亞中京警保安公司駐通用國際大廈項目隊長王來順與保安員張選文喝酒后,毆打張致死,王來順被公安機關批捕歸案。
(六)強奸罪
強奸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
1、年滿十四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男子。
2、與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發生關系,不管幼女是否同意,均構成強奸罪。
3、與精神病人或大腦癡呆的人發生關系,無論其同意或反抗均構成強奸罪。
處罰:
1、犯強奸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a、強奸婦女情節特別惡劣的。
b、強奸婦女多人的。
c、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d、二人以上強奸的。
(七)窩贓罪
窩贓罪:是指明知他人犯罪所得的贓款、贓物而幫忙代為轉移、藏匿或為其提供秘密隱蔽場所的行為。
窩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
處罰:
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八)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主犯:組織、領導、策劃、指揮的人。從重處罰。
從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據所犯罪行輕重,判處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死刑。
(九)尋訊滋事罪
尋訊滋事罪是指故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
簡稱:尋滋罪一般處一年左右刑期。從以往案例來看,保安員大部分都是喝酒后鬧事,被公安機關定為尋滋被拘留。舉例:僅海淀區,5月份、6月份就有6人因酒后尋滋被拘留。
(十)放火罪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產,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舉例:2011年4月23日——27日,盛安衛佳保安公司駐朝陽無限小區項目一保安員因對公司有意見,利用夜間值班之際,多次從高樓往下拋物,并在樓道內放火23次。業主報警后先后出動警力100多人次,4月29日保安員吳軍被抓獲。性質及其嚴重。
結束語:
在法律規定中,除今天講的以上幾種犯罪種類外,還有許多的犯罪種類和條款,今天主要講的是針對保安員及年輕人中容易觸犯的主要的幾種。希望大家在工作之余,抽出時間找些相關的法律書籍,個人要自學相關的法律常識。我們的教育培訓最終的目的是:在當今復雜的社會交往中,要通過學習,做到知法、懂法,但更重要的是要守法。
法律就是高壓線,法網無情是不能觸犯的,否則就會坐牢,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一失足成千古恨,既對不起公司,也對不起家人,更對不起社會。
希望大家都要經得起各種誘惑,學會理智、學會控制、學會自律、學會做人、學會做事,做到警鐘長鳴、奉公守法才能夠做一名合格的保安員。